“悯农诗人”的故事
唐朝时候,亳州出了一名大诗人,名叫李绅。李绅自幼好学,二十七岁中了进士,皇帝见他学识渊搏,才学悯农诗 锄禾悯农诗 锄禾出众,招官翰林学士。 有一年夏天,李绅回故乡亳州探亲访友。恰遇浙东节度使李逢吉回朝奏事,路经亳州,二人是同榜进士,又是文朋诗友,久别重逢,自然要盘桓一日。这天,李绅和李逢吉携手登上城东观稼台。二人遥望远方,心潮起伏。李逢吉感慨之余,吟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何得千里朝野路,累年迁任如登台。”意思是,如果升官能象登台这样快就好了。李绅此时却被另一种景象感动了。他看到田野里的农夫,在火热的阳光下锄地,不禁感慨,随口吟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脍炙人口的诗作出自唐朝诗人李绅之手。李绅因此获得了“悯农诗人”的称号,但他其实是个生活奢侈、人品低劣的官僚。
李绅家几代为官,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全靠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育成人。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这样反映农民艰辛的诗作,是有生活基础的。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李绅考中进士,步入仕途。他从国子助教(唐朝国子监分设六馆,每馆均设博士及助教)做起,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逐渐蜕变。野史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300多只,后院宰杀的鸡堆积如山。
只是生活奢侈倒无可指责,但他发迹后爱耍权威,无情无义就是人品低劣了。
《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
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其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听说后,竟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
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人甚至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下属向他报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绅道:“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饱满的颗粒总是在下面,那些秕糠随风而去,这事不必报来。”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按照奏章中的说法,事情的起因是扬州都虞侯刘群欲娶流落广陵的美女阿颜。不料阿颜的养母却悄悄把阿颜嫁给了江都县尉吴湘,刘群闻讯后非常气愤,就唆使他人举报吴湘贪污公款、强娶民女。《册府元龟》中的说法是,李绅欲夺阿颜献给李党老大李德裕,所以一心想干掉吴湘这个绊脚石。
有人认为,这种说法不见得真实。毕竟李绅和李德裕都是老之将死之人(李绅在此事后第二年就死了,李德裕死于五年后),不太可能为争夺一美貌女子谋人性命。而且,李绅家中私妓成群,完全没有必要夺人所爱。诗人刘禹锡吟了一首《赠李司空妓》:“高髻云鬓新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李绅见刘禹锡如此着迷,便将自己的家妓送给了刘禹锡。所以,李绅还没有疯狂到想把所有的貌美女子都占为己有的地步。
还有人认为,李绅执意处死吴湘,是为讨好李党老大李德裕而实施的一次报复行动。吴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德裕的老爸李吉甫,两家是世仇。为了取悦李德裕,李绅将吴武陵的侄子吴湘也列为报复对象,因而罗织罪名,处其死刑。
大中元年(847年),“吴湘案”终于得到平反。这时李绅虽已去世,但按照唐朝的规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