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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的婚嫁习俗

负责编辑:风土情 来源平台:网络搜集 归档日期:2016-01-06 阅读次数: 字体:
广西人的婚嫁习俗_风土习惯【风土情网】

  广西主要以壮族的婚嫁习俗为主,而这个民族风俗特色在相亲与嫁娶方面,这两方面的习俗具有本民族的特色。
 
  相亲——男女分行戏打球
 
  广西壮乡,有的地方男女青年恋爱,至今还盛行一种抛绣球活动,壮语叫“飞沱”。这种互抛绣球择偶的风俗,在唐代就已经很普遍。柳宗元曾有“男女分行戏打球”的诗句。
 
  在歌场上,壮族小伙与姑娘们自然分成一群一伍,彼此先对唱一阵山歌,然后拉开适当距离离。姑娘们便将各自用花布精心做成的绣球,抛向自己心爱的小伙子。小伙子眼疾手快,一手抓住朝自己抛来的绣球的飘带,又抛回给对方的姑娘。如果小伙子认为合意,就会在绣球上系上赠物,抛给自己倾心的姑娘。赠物越多,表示小伙子追求姑娘的心情越迫切。姑娘若是收下小伙子抛回绣球上的礼物。一对青年男女,通过多次歌场对歌,相互认识,加深了解,甚至私定终身。这样通过对歌抛绣球择定的对象,不用媒妁,也无需重聘,使壮族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更回富有诗情画意。
 
  广西的侗族同胞,在择偶时有走寨与坐妹的婚俗。当吃完晚饭后,三五成群的小伙子便会拿着风雨灯,弹着侗族琵琶,吹着侗族笛子,一路唱着侗族情歌,到别的寨子去。到了那个寨子,凡是有女青年的家庭就会亮起灯来,或者女青年从木楼里伸出头来看看。这时,这群男青年就以各种借口到某家去坐一会儿。如果女的看中了这群男青年中某一个的话。她也找出各种借口把这个男青年留下,比如说借他的灯笼用一下。这时其他在场的人,包括女方父母,都得统统回避,这就是走寨。接下来就是坐妹。在其他人走后,女的慢慢地向男方靠拢,最后一起坐在火塘边,一面低声地对唱情歌,一面闲谈,借以达到双方初步的了解。直到三更过后两人才约定下次相会的时间、地点,然后女的把灯笼送还男方。以后双方便设法了解,直到都认为情投意合了才到订婚阶段。
 
  这种传统习俗一直延续至今,也是壮族的一大民族风俗特色。
 
  订婚——过大礼
 
  壮族的婚礼是最隆重的,但在举行婚礼之前必须请端公或师娘占卜合八字,“八字”合得来后还要经过“认识”、“过礼”、“报好”几个步骤,然后选择吉日完婚。
 
  “认识”指经人介绍或者抛绣球、对歌等方式认识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认可,互相认识和了解对方;“过礼”是指男方为了表达诚意,给女方家送去米酒、大米和其它礼品,“报好”就是男方家人和亲属去向女方家庭介绍男方家庭的情况和男方的人品等,让女方更了解男方背景放心的嫁给男方。
 
  壮族的订婚的比较简单,过礼也很简单。
 
  迎娶——男出嫁女招郎
 
  广西壮族地区还保存一种古老的“入赘”风土习惯。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县份,如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为盛行。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上门郎”。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另一种是一些祗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便出面为自己的女儿相好对象,派媒人上男家去说亲,经男女双方同意,即招之“入赘”。
 
  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必须杀鸡宰鸭,设宴招待。当晚,家中还大放灯烛,请族中元老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排行,给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日后视为家中之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即使他的年纪大於兄长,兄长也祗能称之为弟。绝对禁忌“姐夫”“妹夫”之称。以后,生儿育女,一律随母从姓。
 
  “入赘”后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尊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壮族的这种风俗,虽然源流远古,但它却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恶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个高寒山区。这里崇山峻岭,林密路远,河道九曲十八弯,本来祗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挢。所以成亲时,为了确保新娘的安全,过河过挢都要请人来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虎背熊腰的未婚男青年,新娘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吹响。“水手”的两掌即刻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来,让蒙着面纱的新娘用膝盖顶着自己的脊背,双后扣稳自己的肩膀,身体往前倾去。“水手”即刻反手到后腰挽住新娘的小脚,妥当后,即起步入水过河(或过挢)。如像小孩摊开两腿时大人背着的姿势是禁忌的。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的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水手”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的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不管天气好坏都要撑开伞),表示护住喜气,不给失散。整个队伍过完河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挡住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此时火炮轰响,鞭炮齐鸣,乐队吹奏欢乐曲,岸上也挤满了观看热闹的群众。
 
  广西恭城县莲花乡九甲河源头一带的壮族瑶族地区,每逢姑娘出嫁,都有唱陪楼歌的风俗习惯。姑娘出嫁的前几天,主家就邀约村寨里的姑娘和表姐表妹们,专给姑娘陪三至五天的闺楼。陪楼当中,大家除了帮助新娘做些针线活外,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唱“陪楼歌”了。一方面为新娘庆贺美满的婚姻,歌唱幸福的未来;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地热闹一番,主家也感到格外的荣幸。每当有唱“陪楼歌”音讯一传开,邻近村寨的后生们,鼓足干劲,半天干完一天活路,或者连夜干完第二天的活路,洗好脚,穿起新衣,戴起白帽,缠上白牛肚手巾,从四面八方爬山涉水往嫁女的村寨赶来。大家一到村边,三五成群地围在闺楼四周,放开喉咙,尽情高唱最美好的山歌。有时多达二、三十起,一两百人,闹得好象夏天夜里的蛙声,大家都争着要和陪楼姑娘对歌。
 
  壮族的婚礼,大致可分为接亲——送亲——成亲——回门4个过程。
 
  接亲在婚日当天,由男家的媒人、陪郎和男女亲戚十多人陪伴新郎去女家接亲,两家路近者,接亲当天回转,路远者,接亲人在女方家住宿一夜,第二天选吉时返回。
 
  送亲这天新娘要着盛装,红绸盖头,一路上鸣放鞭炮,吹奏唢呐,热闹非凡。新娘来到新郎家门之前,要选吉时进入大门。
 
  壮族结婚不但要选择吉日,还要选择吉时,拜堂吉时一到,马上点灯燃香,鞭炮齐鸣。拜堂后陪娘和女伴拥着新娘进洞房休息。
 
  闹洞房——挣一家之主
 
  壮族结婚有抢入洞房,争先踩席子的风俗。据说新郎和新娘谁先跨人洞房,谁婚后才不受对方的欺负,谁先踩着铺地的席子,谁婚后就是一家之主。
 
  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壮族的准新郎新娘一定要下脚快狠稳。
 
  回门——泼冷水
 
  婚后第二天或第三天,新郎新娘共同回到新娘家,这叫回门。新人回门前,新娘要把新郎家水缸挑满,屋里打扫干净,新郎回门时要抬去一桌酒肉饭菜,以答谢新娘父母及亲戚。新娘家等新郎一到,就往新郎身上泼撒事先准备好的几缸冷水,以示吉利。
 
  值得一提的是:回门时不是女方款待新姑爷,而是男方要抬去一桌酒肉饭菜,以答谢新娘父母及亲戚,这就与其它许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