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魂的漏俗
过去在很多地方,流传着“叫魂”这样一个古老的习俗。所谓“叫魂”,也叫“喊魂”、“招魂”,不仅汉族有,壮族有,其他一些民族也有,但田林县的壮族村寨,与其他地方、其他民族的“叫魂”习俗略有不同。其他地方、其他民族的“叫魂”对象大多为小孩,而田林壮族的“叫魂”对象,既有小孩也有大人。以下就谈谈笔者颇为熟悉的田林县者苗、八渡等乡镇的“叫魂”习俗。
先说给小孩“叫魂”。以前,谁家的小孩头痛脑热或生了其他病,特别是那种白天到野外游玩受到惊吓后引起的,便认为是魂飞魄散了,大人就必须到野外去“叫魂”,说是这样做才能把孩子丢失了的魂魄喊回来,恢复健康,把小孩从黄泉路上拉回来。
给小孩“叫魂”的人,都是家族中年长的妇女,多为小孩的祖母、母亲或其他女性亲属。“叫魂”都选在晚上,一般选在农历初一或十五。去“叫魂”时,“叫魂”的人从家里点燃一支香,带着小孩的衣服,来到三岔路口,把小孩的衣服举过头顶,往四周默默摇动三遍,然后嘴里叫道:“儿(孙)哎,回来啊,妈妈(奶奶)带着背带接你回家了,快跟妈妈(奶奶)回去吧!”并在回家的路上反复叫着。“叫魂”的人回到家,一踏进家门就问:“某某(小孩的名字)到家了吗?”而在家等候的人也早有准备,急忙回答:“某某(小孩的名字)比你先到啰”,然后“叫魂”的人,把那支香插在小孩睡床的床脚,把衣服放在小孩的枕头下。一般要连续叫3个晚上,“叫魂”才宣告圆满结束。
给大人“叫魂”与给小孩“叫魂”相同的地方,也是为了把某个生病的人特别是生了重病的人丢失的魂魄喊回来,以免他(她)走上黄泉不归路。所不同的是,“叫魂”人不同,更为讲究,更讲排场。先是请道公(师公)或巫婆来到家中“问鬼”,探探是什么“鬼”(据说有饿死鬼、冤死鬼等几十种鬼)把这个人的魂勾去,知道是什么“鬼”勾魂后,再选定一个黄道吉日“叫魂”。
给大人“叫魂”一般选在白天,在三岔路口附近隐蔽的地方,不能给他人看到,“叫魂”往来的路上即使遇到人,任何一方都不得打招呼,家门也是闭着的,他人不得进入。“叫魂”时,除了道公(师公)或巫婆,要有一两个年长的家人或请家族中的老者侍奉左右。到地方后,架起锅头,杀鸡宰鸭,烧煮猪肉,用碗装上大米,垫上纸钱,挂上鬼符,插上香,点起蜡烛,把煮熟的鸡鸭和猪肉等祭品与酒、饭一起摆好,然后道公(师公)或巫婆念念有词,先是祭鬼,再求鬼把这个人的“魂”放出来;接着是挥刀舞剑吓“鬼”,意思是如果“鬼”不把人的“魂”放回来,就用佛法降服它。
“叫魂”是一种古老的精神治疗方法,起源于古代的巫术,在缺医少药的年代无疑给人带来一定的精神慰籍和寄托。如今,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医疗卫生的普及,人们生了病都到医院求医问药,“叫魂”习俗也随之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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